代理进口濒危证、自动进口许可证、机电证、3C目录外、图书批文、化妆品批文、MSDS、进口检验检疫许可证、产品标签、HS预归类等多种文件。
办理机电设备进口机电证流程
一、办理机电进口许可证依据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7号)
《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6号)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5号)
二、进口机电证流程
(一)进口用户的注册
进口用户到全国机电单证进口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向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1.进口单位在新系统中注册完成后打印出来的注册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4项外,其他为必须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许可证的申请
1、注册备案过的进口用户在全国机电单证进口管理系统录入许可证信息;
2、进口用户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到机电和科技产业处;
3、自接到纸质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或退回,若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工作日,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三、进口用户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一)申请《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盖章原件;1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products import application form seal original;
2.进口用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copy of the business license of the import user;
3.货物进口合同复印件;3 copy of the goods import contract;
4.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4 where the principal agent is imported, it shall submit the import agreement of the principal agent;
5.如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进口医疗器械类机电产品的,应提供有效的进口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进口数控机床类机电产品的,应提供《进口数控机床技术参数表》(盖章原件);
(3)进口**设备类机电产品的,进口设备须在国家**专卖局编制的年度计划表中且申请表须加盖**专卖局机电办转报章;
(4)进口光盘生产线设备类机电产品,须经地方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复(原件)且提交进口用户光盘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进口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的机电产品,应提供国际招标主管机构签发的《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书》;
(6)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应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或许可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产品的预检验报告;
(7)进口**过一百**民币未招标的机电产品,应提供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私营企业证明,加盖档案查询章或者公章;
(8)商务部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