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口化妆品应提供未启封的市售样品,并额外增加一份送审样品以供封样; 2.样品必须为有代表性并具有完整包装的同一名称、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 3.送检样品量。按照产品的规格及所申请的功能有所不同,非特殊类产品通常需要总共10-15个左右,小规格者还需增加样品数量。特殊类产品根据功能及检测项目的不同有所不同。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备案需提交哪些资料?有什么要求? 根据较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
1、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样品送检时应提供什么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进口化妆品授权书备案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准备样品及资料进行送检。进口化妆品送检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表》 ②带有条形码的产品配方 ③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④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各申请材料上加盖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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